【刑事案件】从刑拘到不起诉!男子提供银行卡帮朋友取现2万赃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霖澳天府分所律师专业辩护,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概要
男子涉嫌违法犯罪被刑拘,霖澳(天府)律师成功帮其取保
2025年3月某天,王博突然收到朋友张三的电话,张三在电话中焦急地表示自己有一笔5万元的款项被冻结了,希望王博能够载他去银行进行解冻,王博听后当即表示同意。
然而,就在两人前往银行的路途中,张三突然提出,希望王博能提供银行卡帮其取现。
一听到张三这么说,王博顿时心生疑虑,猜测张三这笔钱很可能不干净,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还是答应了王博的请求。
此后,王博多次陪同张三前往银行申请解冻账户,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帮其取现2万元,而张三事后也转给了王博400元作为油费。
然而,就在事发后不到1个月,王博突然收到了警方的传唤,他这才知晓,此前帮助张三提取的2万元竟是诈骗赃款。
随后,王博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最终警方以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其家属得知该情况后,连忙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天府分所杨杰律师 担任其辩护人。
杨律师受托后,详细地查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与王博进行了会见沟通,在对案件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后,即刻梳理不予批捕意见,提交至检察院。
其中指出,虽犯罪嫌疑人王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其具有初犯、偶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符合不予批捕的相关条件。
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霖澳(天府)律师持续发力,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
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杨律师再次梳理法律意见提交至检察院,全力帮王博争取不起诉。其中,杨律师着重强调以下几点:首先,犯罪嫌疑人王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无任何前科劣迹;
其次,犯罪嫌疑人王博系在朋友张三的指使下进行的取款,且取款后立刻交给了张三。张三并未告知犯罪嫌疑人王博资金的具体来源,主要的犯罪行为也是由张三进行的,王博在本案中只起到了帮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
再有,犯罪嫌疑人王博主观恶性较小,并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张三支付的400元是因其开车接送张三,其并未实际获利。综上所述,辩护人建议贵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博不予起诉,从宽处理。
最终,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及参与听证会,检察机关采纳了杨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最终决定对王博不起诉。
办案心得
杨杰律师:“本案当事人因出于‘朋友义气’,协助对方取现赃款,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作为其辩护人,我先是在全面阅卷与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不予批捕意见,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提交法律意见、参与听证会、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成功帮其争取到不起诉。案件虽已结束,但也警示大家,在面对他人异常资金往来请求时,即使出于情谊,也应保持警惕,切勿因“朋友义气”而触碰法律红线,避免沦为他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案件承办人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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