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男子基于朋友义气投资合伙,项目未经营要求退款,被对方以已履行且亏损为由拒绝,霖澳律师经多重程序,助其拿回投资款20万
案情概要
合伙人承诺退投资款,事后又反悔
张三、李四系好友,2019年7月,李四告知张三有一个赚钱的机会——两人合伙,共同与王五投资做书店生意,张三听后欣然同意。
随后,两人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并迅速展开行动。书店项目正式开始之前,两人分别向共同好友小美借了50万作为启动资金,且由张三将50万款项转至李四账户,再由李四一并转给王五。
然而,事后张三被告知项目并未开展,于是张三便要求李四退还投资款50万,但李四却提出,其先退还张三30万,剩余20万其直接代替张三还给小美。
对此,张三也并未多想,表示同意,可2022年,张三突然被小美起诉偿还20万借款,这时他才知道李四并未还钱。
庭审期间,李四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对此,张三主张其与李四曾约定,由李四代其向小美偿还20万借款,即将债务转移给了李四。
可李四却对此全盘否认,称其并未承诺过要帮张三还钱,也从未承诺过要退还张三20万元,张三所述纯属虚构事实。
因小美的起诉十分突然,张三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手中可以说是一点证据都没有。最终,法院判决张三向小美偿还20万及逾期利息。
面对李四的出尔反尔,张三怒火中烧,庭后多次找到李四理论并催促还款,但均无果,因此,张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王思思律师 担任其代理人。
合伙人否认退款事实,霖澳律师据理力争
王律师了解情况后指出,案件的关键主要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合伙关系、项目是否实际经营以及李四应不应该退款。由此,王律师展开深入调查,协助张三多方取证,将李四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王律师积极举证说理,而李四虽认可与张三分别向案外人小美借款50万做生意,但其认为该款的收款人系案外人王五,其仅是按张三指示代其向王五付款、收款。
此外,李四还辩称,王五于2019年11月通过自己妻子的账户向其退还了50万,即张三、李四各25万,但考虑到张三经济较为困难,其已经将其中的30万元支付给张三。
综上,李四认为,投资风险应由各自承担,自己无需对张三的损失负责,且从未承诺代张三偿还对小美的债务,故张三无权要求其退还20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张三举示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四愿意将合伙资金中的20万退还给张三,故而驳回了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
霖澳律师发现程序瑕疵,案件发回重审
对于该结果,王律师敏锐发现一审判决存在重大程序瑕疵——法院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案外人王五,由此,王律师当即协助张三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随后,一审法院重新立案审理,并依法追加王五作为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讼过程中,王律师指出,双方合作项目未实际开展,李四也未履行向案外人小美退款事宜,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张三权益。
李四反驳到,张三让其把50万转至王五账户,加上其自身的50万,共计100万,之后,王五向其退了50万现金,其退了张三30万,因该款项是投资款,投资有亏损,张三未拿回的款项,应自负盈亏。
另一边,王五则出具《证明》,载明“李四在2019年7月向王五转款100万,用于合伙做生意,由于市场行情导致亏损,在2020年10月,以现金形式退还了李四50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主张的合伙项目已经运行,在合伙合同终止时,只能请求分割合伙财产,不能直接要求合伙人退还投资款,即张三在未清算的前提下要求李四退还投资款20万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后,法院驳回了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
霖澳律师助当事人成功胜诉,拿回剩余款项20万
对于该结果,张三无法接受,王律师随即协助其提起上诉,并特别强调,根据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合伙生意未进行,张三与李四已在之前合意达成退款,一审法院凭仅李四、王五的口述便认为合伙存在亏损,未进行清算,而对张三的诉求不予支持,不符合常理及案件事实。
即使法院认为是三方合伙关系,那么根据已有的庭审情况,李四在原一审案件开庭中陈述其已在2019年11月收到了王五通过其妻子向其退还的50万,原本系王五向张三、李四各退还25万,后又于发回重审的一审开庭时,李四出具证言及王五自身均认可2020年10月,王五退还李四现金50万。
由此,从多次庭审查明的情况及证据可以看出李四实际收到了退还的100万,同时也印证了张三所述的张三、李四已就李四退还张三50万达成合意是事实。综上,李四应当退还张三剩余20万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予纠正,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然而,李四却反驳称,他与王五妻子也在做生意,他在一审时并未说过王五通过其妻子的账户向他退还50万。
由此,王律师当即指出,李四的陈述前后矛盾,且再次强调,张三、李四的合伙财产无法清算,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三、李四的合伙存在亏损,综上,李四应退还张三剩余款项20万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张三20万及资金占用利息。
办案心得
王思思律师:“努力了两年多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完美’落下帷幕,这一路,我们经历了一审,二审,第一次二审得到了发回重审的结果,再一次经过一审,二审上诉,获得最终胜诉判决。同时也感谢当事人一路上的理解与信任,让我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之后,我将继续秉持初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力求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赠送王思思律师锦旗】
案件承办人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