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女子轻信法拍房公司不实承诺,花费5万元委托其竞拍,怎料对方不尽责致竞购失败,霖澳律师助当事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案情概要
程丽,在外打拼多年,一直想买一套房,奈何房价过高,迟迟也未能实现。某次偶然机会听朋友说,法拍房相较于其他房屋价格会比较占优势,于是程丽找到A拍拍商务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一步深入了解。通过与A公司一番详细地沟通后,程丽更加觉得自己适合购买法拍房,加上A公司对其承诺到,只要程丽有购房资格,且购房资格足够好,就可以通过法院将房屋裁决给申请人——房屋底价便能成交,程丽听后当即与A公司签订《法拍房委托协议》,约定由A公司协助程丽办理相关法拍房事宜,程丽则需向A公司支付50000元服务费。合同签订后,程丽依约支付了服务费。事后,程丽在A公司的协助下,选中心仪的房屋,底价50万,可该房屋在正式拍卖后,竟拍到100多万,严重超预算,导致程丽未能中标。为此,程丽认为是A公司并未尽到委托责任,但A公司却极力推卸责任,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之后,程丽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罗思宇律师接待了她。经与程丽一番细致沟通,罗律师迅速帮其梳理案情,并找到关键点,分析到,A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主要表现为:1、A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告知程丽参与本次拍卖房屋需要准备的首付款及税费的大致预计金额,也未了解程丽实际资金状况及参与拍卖的预算;2、A公司向程丽虚假承诺,只要有购房资格且购房资格足够好,就可以通过法院将房屋裁决给程丽,并未向程丽告知真实情况。基于A公司上述行为,可认为A公司并未尽到尽调职责,才会导致程丽竞拍失败。为此,罗律师建议程丽可申请仲裁维权,程丽听后,也是当即决定委托罗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仲裁阶段,A公司深知理亏,主动找到程丽调解,程丽对于是否接受调解拿不定主意,罗律师为其客观分析了调解的优势,如拿回退款效率高,快速结束纠纷等,当然坚持仲裁罗律师也会全力协助。程丽经过深思熟虑后接受了A公司调解的请求。调解过程中,罗律师极力维护程丽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A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前,向申请人程丽退还委托服务费用30000元。
办案心得
罗思宇律师:“本案A公司通过小广告、诱导性承诺、低价竞拍及利用了当事人对法拍房不懂的弱点,让当事人先对其产生信任,进而对其委托,但事后并未充分对当事人尽职尽责,导致竞拍失败。我们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经一番细查,发现A公司在整个签约及服务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并且对方也没有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即委托合同可随时解除,于是我们当即提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A公司见我方有备而来,也是赶忙提出调解,调解过程中A公司表示现在公司运营困难,因考虑到A公司在协助当事人拍房过程中也确实做了一些工作,加上当事人也希望尽快解决,遂双方也快速达成调解,至此纠纷得以解决。”
办案律师
罗思宇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同部部长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商事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纠纷,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金牛青年突击队标兵、2020年度十佳代理词、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
同行评价:罗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擅于直击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对细节进行深入挖掘,敢于对不公正的行为做法进行批判,信守诚信、务实,追求广义的公平、正义。在民商事纠纷中,罗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法律功底,容易发现隐藏细节,利用优势证据和法律事实以及最高法的同类案例在法庭上说服法官,帮助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解决方案。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