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理发店老板未签订劳动合同,遭离职员工索赔2万元,霖澳律师抓住程序漏洞,最终分文不赔
案情概况
张三经营一家理发店(以下简称A店铺),员工小元曾在此工作一年有余。由于店面不大、员工较少,张三便未与小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作内容与薪资。
小元离职后,张三原以为双方就此再无交集,谁承想,竟在某天突然收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
其中小元主张,在A店铺工作期间,A店铺一直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遂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两万多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索赔,张三难以置信,虽然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从未拖欠过工资,双方更是没有深仇大恨,不管怎样始终找不出理由。
眼见距离开庭时间越来越近,张三果断决定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并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卢怡律师担任代理人。
律师介入
卢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未急于纠缠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工资基数如何计算等实体争议,而是对全案程序进行了系统性梳理。
经核查仲裁阶段材料,卢律师发现:小元首次申请仲裁后,因自身原因缺席庭审,仲裁委已依法视为撤回申请并作出决定书;其后小元就同一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小元遂持该通知书直接向法院起诉。
卢律师据此判断,本案的胜诉突破口在于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是否得到实质履行,即首次仲裁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被撤回,等同于未经过实体审理;再次申请被拒后径行起诉,显然与我国规定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相悖,结合相关规定应当驳回起诉。
一审中卢律师反复强调这一程序瑕疵,但一审法院未予采纳,最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并判令A店铺支付小元双倍工资差额两万余元。
一审败诉后,卢律师调整策略,将程序违法作为上诉核心主张,重新整合证据链,重点论证一审审理程序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并检索、梳理多地中级人民法院同类生效裁判,以类案说理强化“仲裁未经实体处理,法院无权受理”的论证逻辑。
二审法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卢律师的意见,查明小元确系自身原因缺席首次仲裁,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委撤回申请的处理合法有效;再次申请被拒后直接提起诉讼,依法不应由法院受理。
案件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实体判决;驳回小元的全部诉求。
拿到二审的裁定书后,张三如释重负,两万余元赔偿顷刻归零。经此一事,张三也深刻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底线,绝不能因为工资照常发就心存侥幸。
办案心得
卢怡律师:程序正义不是空洞的法理概念,而是实实在在决定着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救济的“护城河”。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这道程序门槛,既是对仲裁机构职能的尊重,也是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都应当重视每一个程序环节,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切勿因程序失误而导致实体权利落空。
办案律师
卢怡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劳务合同
所获荣誉: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团队贡献奖、2025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卢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疑难案件,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卢律师不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律师实操水平。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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