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再婚夫妻因拆迁房对簿公堂,房子已判给女方,霖澳律师“不争房只算账”,帮八旬老人追回15万
案情概况
半路夫妻,本指望老来相伴,却因一套拆迁房分道扬镳,甚至对簿公堂。年过八旬的老张与翠花曾是一对半路夫妻,两人共同经历了房屋拆迁。
然而,拆迁款和安置房下来后,两人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翠花抢先一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并办理过户。
经法院审理,一套“套二”的安置房被判给了翠花所有。眼看翠花不仅拿了房子,还占着拆迁利益,老张和家人心有不甘,但又一时不知如何维权。
思前想后,老张及家人决定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的窦洪俊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介入
窦洪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存在几个难点:
第一,前案已将该套二房屋判归翠花,若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房,不仅难以得到支持,还可能被认定为重复起诉;
第二,拆迁安置补偿涉及房屋折价款、优购政策补差款等多项政策,款项名目较多,家庭成员之间如何划分较为复杂;
第三,双方积怨较深,且经历了前案诉讼,对方抵触情绪较强,调解难度较大。
破局与交锋
既然房屋已判归翠花,就要把“钱”算清楚。窦律师转换诉讼策略,围绕当地拆迁安置政策,逐项核算涉案房屋超面积折价款及优购政策补差款,明确老张及其家人依法可享有的财产权益。
随后,窦律师以老王及家人共五人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翠花支付相应补偿款共计28万余元,主要包括房屋折价款、优购政策补差款。
诉讼中,被告翠花一度以房屋已判决为由拒绝支付补偿。窦律师指出:房屋虽归被告所有,但针对超出面积对应的房屋折价款及政策补差款,原告方依法享有财产权益,被告占有该部分利益缺乏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翠花一次性向老王及其家人支付补偿款15万元;老王于同日将案涉房屋交付给翠花。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当事人陷入更长时间的诉累,也实现了房屋交付与补偿款支付的同步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办案心得
窦洪俊:本案是拆迁安置利益分配引发的共有物分割纠纷,又交织再婚夫妻离婚后的家庭矛盾,涉及前案既判力、拆迁政策核算、家庭成员利益划分及老幼权益保护等多重问题。办理此类案件,专业上要尊重既判力、算清政策账、做实证据链;策略上要善于转换思路、把握调解时机;态度上要理解当事人情绪,更要引导其理性看待利益与风险。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法律服务更有温度。
办案律师

窦洪俊
霖澳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部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获奖情况:2025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窦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办案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窦律师性格随和,能够与委托人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办理案件时,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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