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多年遭遇家庭暴力,霖澳帮忙拿回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简述 :
赵某与丁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0年12月3日在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婚后由于丁某酗酒,对赵某有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赵某拳打脚踢。2016年,丁某无缘无故将赵某毒打一顿并致其离家出走。后赵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 1、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丁某给付赵某精神损失费5万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该案诉讼费由丁某承担。由赵某提供相关证人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丁某对其施加家庭暴力。
办案历程:
【霖澳律所】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张言娇律师代理了此案,张言娇律师指出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该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赵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准许。针对赵某要求丁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赵某出示了其在2015年9月30日的报警记录,出警记录是最重要的遭受家暴的证据。故能充分证明丁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具体数额法院会依法予以酌定。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案件结果 :
为此,法院判决赵某与丁某离婚,并由丁某支付赵某精神损害赔偿金。张言娇律师特别提醒深受家庭暴力痛苦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将构成虐待。新出台的《反家暴法》以期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遏制。多年遭遇家庭暴力的赵某十分感谢四川霖澳律所张言娇为其成功摆脱“噩梦”,能够帮助她从新开始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