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爱鸟惹出大麻烦,成都一大叔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霖澳律师为其争取检察院不起诉辩护
李忠今年59岁,大半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养鸟。2015年3月,李忠在青羊鸟市逛玩,偶遇一流动摊贩正在出售鹦鹉,跟平时常见的鹦鹉模样不太一样,李忠甚是心仪,不惜花高价购入了一只非洲灰鹦鹉(4500元)和一只蓝顶亚马逊鹦鹉(3500元),抑制不住兴奋带回了家,精心饲养起来。作为爱鸟人士的李忠,不仅自己养鸟颇有心得,也喜欢在网上与网友一起分享养鸟经验。2020年10月9日,李忠发布了那只自己饲养的蓝顶亚马逊鹦鹉的相关内容,遭到了网友举报。2020年10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来到李忠家中,查获了非洲灰鹦鹉和蓝顶亚马逊鹦鹉。2020年10月21日,李忠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李忠的委托,经其同意,指派刑案方面业绩突出的专业律师郑聪作为李忠的辩护人。郑律师细致了解整个案情后,向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在本案中,李忠主观上并无购买野生动物的故意,其购买用途与重点打击的对象有本质不同。
二、李忠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对于购买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协助抓捕卖家,系真诚悔过,认罪态度较好。
三、本案中,李忠情节轻微,其行为有可能不构成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检察院决定对李忠不起诉。
办案心得
郑聪律师:“法律意见的第一条和第三条,我想展开说说。涉案鹦鹉为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根据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字【2020】第74号报告,其认定两只鹦鹉的依据来源于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48号)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综合认定,但该目录于该附录于2019年11月26日生效,2019年12月2日,中国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发布新修订的CITES附录中文版。李忠购买鹦鹉的行为发生在2015年,其行为在当时可能不涉嫌犯罪。同时,两只鹦鹉为人工饲养,与非法盗猎后购买的有本质不同,其来源并未危害野生环境,其次,李忠购买鹦鹉的用途并非牟利或食用,其作为爱鸟人士,在购买后对两只鹦鹉爱护有加,并不影响鹦鹉的生长。李忠案相较于此罪其他罪名,其主观恶性较小,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院最后也因李忠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决定对李忠不起诉。”
办案律师
郑聪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毕业于西华大学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同行评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郑聪律师专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敢于追求法律的公正,善于运用适当的方法争取公平。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