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减肥女孩带货自用的减肥“神药”,被职业打假人掌握产品有问题的证据,起诉索要十倍赔偿,霖澳律师成功助其通过调解实现少赔
案例简讯
古往今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在女孩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章欣就是众多爱美女孩中的一员。章欣年芳三十有余,看着自己身材不似年轻时窈窕,为了追求完美曲线,她在某网店购得名为“瘦得快”的减肥药服用,因为经常光顾,一来二去和店家熟络起来,渐渐地店家让其带货,承诺每盒减肥药给章欣提成几十块,章欣心想减肥的同时还能赚钱,一举两得,遂答应其请求,之后便开始在购物平台开设店铺售卖该减肥药。开店以来也确实有点生意,王珍便是章欣的客户之一,在章欣店内买过几盒减肥药,但王珍服用之后身体开始出现各种不适,并且她发现该产品没有生产厂家,仅有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已在2022年注销,另外她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更是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而该物质是我国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王珍将这个情况反馈给了章欣,并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章欣退还货款及十倍赔偿合计6万元。
突如其来的官司犹如晴天霹雳,对于服用过此药物的章欣来说,先是不相信药品有问题,待冷静过后想到联系让其带货的店家,才发现店家早已将她拉黑,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她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刘佳丽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刘律师分析认为,章欣现今处境不容乐观,因对方有备而来,证据确凿,胜诉的难度非常大,但可以尽量争取与对方达成调解,减少赔偿。之后,刘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珍极有可能是职业打假人,遂整理好法律意见提交至法院,法院经审查后,采信了刘律师的意见,并在主持调解过程中,动摇了王珍对赔偿金额的坚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章欣仅需向王珍支付3.5万赔偿款。
(注:当事人姓名、药品名均为化名)
法律文书
办案律师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先进个人
同行评价:刘律师始终坚持“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的信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思维清晰,注重细节,同理心强,熟悉各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