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职业病员工仲裁维权,公司却已注销,霖澳律师破解难题,成功帮其找到责任主体、确立劳动关系、鉴定职业病,助其获赔超41万
案情概要
员工患职业病,因公司注销无法仲裁,委托霖澳律师迎来转机
2018年9月黄轩通过易彬的招聘,在其管理的厂里上班,工作岗位为喷漆、打磨,然工作不到两年,2020年7月6日,黄轩因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双肺有问题,建议做职业病诊断。为此,黄轩找到易彬要求赔偿,被拒,于是,黄轩欲以易彬名下A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谁料经查明,A公司早于2019年6月26日注销,即被申请人早已不存在,仲裁无法继续,无助的黄轩不甘就此作罢,当即在朋友介绍下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罗以吉律师接待了他。经过一番沟通,罗律师分析到,目前根据黄轩情况来看,要想维权存在两处难点:1、主体A公司已注销;2、黄轩该情形还需做职业病鉴定,能否成功需全力争取。黄轩听后,果断委托罗以吉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此事。罗律师接受委托,迅速展开调查,过程中发现,黄轩上班的厂房系B公司所有,招聘黄轩的易彬系B公司经理,对外以B公司名义经营(易彬名下A公司无环保资质无法生产,而B公司有资质,遂租用B公司厂房,以B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即黄轩应属B公司员工,由此,罗律师协助黄轩整理证据,提交至仲裁委,确认黄轩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B公司声称其仅是将厂房出租给易彬,黄轩系易彬招聘,故B公司与黄轩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仲裁委查明事实后,并未采纳B公司抗辩意见,最终裁决确认黄轩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霖澳律师协助当事人成功鉴定职业病,并获仲裁赔偿超41万元
仲裁后,B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对此,罗律师梳理全部证据提交至法院,而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可调解时,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及易彬就将协议匆忙拿走,并向法院申请撤诉。黄轩见状,表示不予认可,而罗律师也表示,该协议双方就内容并未达成一致,即该协议根本不生效。于是,罗律师先是协助黄轩申请职业病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7级,接着,协助黄轩以B公司为用人单位向仲裁委提起工伤(职业病)赔偿仲裁申请。B公司提出抗辩意见——B公司与黄轩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为此起诉过,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B公司配合黄轩作职业病鉴定,黄轩职业病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易彬承担),才向法院申请撤诉,现黄轩又以B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赔偿,显然违反了协议约定。对此,罗律师积极举证,并提出,此前双方并未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协议不生效。最终,仲裁委采纳了罗律师法律意见,驳回了B公司抗辩意见,裁决确认黄轩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B公司向黄轩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18564.3元。
用人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霖澳律师成功助当事人胜诉
B公司再次不服,起诉至法院,并将易彬追加为被告。庭审时,B公司再次提出其与黄轩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将厂房租赁给易彬,并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黄轩系易彬招聘,应由易彬承担用工责任。对此,罗律师提出,B公司主张与黄轩不存在劳动关系,可此前黄轩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已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虽B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可后续B公司已申请撤诉,现今仲裁裁决已生效,故B公司与黄轩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确定。其次,B公司主张,根据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由易彬承担黄轩的工伤保险赔偿,但该协议因双方未就内容达成一致,不产生效力。综上,应由与黄轩存在劳动关系的B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律师法律意见,判决B公司与黄轩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由B公司向黄轩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18564.3元。
办案心得
罗以吉律师:“本案涉及到职业病赔偿,属于律所比较有开创性的案件,整个办案过程十分波折,前后历经两年多,从被申请人不明,到与公司方的拉锯战,历经多个程序,能获得最终结果实属不易。当事人起初仲裁时,发现对方名下公司早已注销,案件陷入僵局。我们介入后展开深入调查,发现对方实际是另一个公司的经理,由此仲裁确认了当事人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当即就起诉至法院,否认存在劳动关系,之后虽同意调解,申请撤诉,但双方并未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我们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协助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等,并成功帮当事人仲裁获赔超41万元。后续,该公司再次起诉到法院,我们积极应诉,进行举证说理,最终法院驳回其诉求,当事人成功维权。通过这起案件,我也再次体会到,作为一名工伤律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有一颗坚持到底的心。”
办案律师
罗以吉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工伤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所获荣誉: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
评价:罗以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案件,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罗律师在交通与工伤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一心只为当事人争取更多赔偿,凭借认真负责、不急不躁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好评。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