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血液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经霖澳律师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案情概要
2023年4月21日晚,张灿在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休息片刻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回家,谁料,途中正好遇见交警查酒驾,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交警部门随即将其驾驶证予以扣押。
事后,张灿极其后悔,并意识到自己的情况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遂在朋友介绍下,连忙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汪余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汪律师受托后,多次陪同张灿到侦查机关接受调查,详细了解案情,之后在侦查阶段,迅速梳理出撤销案件申请书提交至公安机关。
汪律师在其中主要提及以下几点:1、张灿无犯罪前科,本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2、案发后,交警部门扣押了张灿的驾驶证,其已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3、张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
综上,本案犯罪嫌疑人张灿系初犯、偶犯,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发生交通事故,犯罪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恳请贵局撤销案件,不追究张灿刑事责任。
提交撤案申请书后,汪律师与公安机关进行多番沟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汪律师辩护意见,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至此,张灿免于刑事处罚,对汪律师的专业能力表达了充分肯定。
办案心得
汪余财律师:“本案当事人因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虽说在我们的努力下,成功帮其撤销案件,免于刑事处罚,但还是要借此提醒大家,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案件承办人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同行评价:汪余财律师,拥有5年司法系统工作及民商事诉讼代理经验,2014年7月至今专注于刑事辩护,在其10年刑辩从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代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多件二审改判案件。大量经办案件获得了死刑改判、不予起诉、不批准逮捕、缓刑、轻判、变更罪名、取保候审等良好结果。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